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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屋的产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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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斌  发布时间:2014-06-24 10:12:4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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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百年老屋引发民俗与法律的交锋。

【同期声】李嗣繁:(1)他说那个地基、那个房子,是我们的,你们没有权利动

【解说】案件牵连五代家人,情与法相互交割。

【同期声】张茂堂:(2)(59:43)这些房子是我高祖他们建的,又传给我们曾祖,曾祖又传给祖父,祖父又传到我们父母辈(渐弱)

【解说】案件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法在身边——《百年老屋的产权之争》为您讲述。

 

【演播室主持人】俗话说的“子承父业”,这个“业”既可以理解成父辈的手艺、工作,又可以理解为父辈留下的遗产,在生活中,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也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个继承关系也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然而,由这天经地义的遗产继承所引发的矛盾、官司,甚至是亲兄弟间的反目成仇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解说】2014年4月4日,剑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物权纠纷案。这个案件的起因是源于一间已经被拆除的老房子。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3)原告起诉的理由,就是以父辈的继承,有继承的权利,要求被告腾还其非法拆除的三间房屋,并返还予以他们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4)如果这间房子不拆掉,我就可以回去里边住。

【解说】案件中这间老房子,到底和原被告什么关系?它的产权属于谁呢?这个事还得从原被告两家人的关系开始说起,原告张某堂的祖父、李某海的祖父与被告李某繁的祖父三人原是亲兄弟,也就是说,原被告三人的三位爷爷是同胞兄弟,这间老房子的建盖者正是这原被告三位爷爷的祖父,当时条件艰苦,一家人挤在被拆除的这间老房子里生活。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5)(50:16)我有三个祖父,大祖父、二祖父、三祖父,当时由于家庭困难,住房比较拥挤,三兄弟只有两间耳房和一间圈房。

【解说】因为当时家庭生活困难,这三被告的三位祖父中的大祖父和二祖父便只有离开李姓家族,到别家去上门,留下三祖父在家延续香火。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6)三兄弟中就是我大爷爷和我家亲爷爷来这边上门,我家那个三爷爷李寿坤留在家里,后来他就结婚了,结婚不久他就身患重病死亡,后来我那个三奶奶又重新找来了一个就是被告李嗣繁的那个爷爷。

【解说】三祖父走了以后,三兄弟只剩下了在外上门的大祖父和二祖父。而正是因为自己的三祖父在结婚后不久便去世了,并没有留下后代,原告张某堂因此产生了认祖归宗的想法。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7)(53:49)归宗认祖就是我大爷爷和我亲爷爷来张家上门,有几个儿子可以到那边归宗,认祖,现在我们是姓张,归宗认祖以后就姓李

【解说】对于张某堂而言,认祖归宗回到李姓家族有着特殊的意义。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8)现在我三爷李寿坤他没有后裔,如果我们不归宗,意味着那个姓李那个地方我这个曾祖父他后裔就没有,他这一脉就断掉了,所以今后我们可能要回去,回去归宗。

【解说】当地的白族有着很传统的风俗习惯,出嫁的姑娘和上门的男子在结婚时得到一份嫁妆之后就不能再回原来的家族继承财产了,而入赘的男子在取得原家族的同意后,可以通过认祖归宗这一仪式重新回到原来的家族,并重新获得对原家族财产的继承权。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9)(73:01)在剑川山区半山区,白族居住的地方,男子入赘后认祖归宗这种习俗时有发生。

【解说】建国以后,随着生活条件逐步改善,被告李某繁一家重新建盖了房子,从原来的老屋子里搬了出来,那间老房子便一直被这么空置着。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老房子摇摇欲坠,时常有瓦片滑落下来。被告李某繁便找来邻居李某润,由李某润负责拆除这间老房子,房子拆除后所留的地基便赠送给李某润。

【同期声】被告李嗣繁:(10)因为那个是危房嘛,差不多是一百多年两百年的房子是,我说(房子)一天的在那点对你们边上几家也是威胁,你就拆了,那个地基就给你了。

【解说】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的张某堂便开始着急了,自己想要认祖归宗的愿望便有可能因此而落空。

【同期声】被告李嗣繁:(11)(37:00)后边他来家里面闹事的原因了嘛,他看见李承润家把房子拆了,他就一天来家里面闹事。

【演播室主持人】张某堂认为房子是由自己的祖父辈所建盖,即便自己已经入赘到张姓家族,但只要认祖归宗回到李姓家族,自己对这间老房子还有继承权,眼看着协商不成,张某堂便一纸诉状将李某繁、李某润同时告上法庭。

【解说】2014年4月23日,剑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来到剑川县沙溪镇石龙村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的一小段+庭审中的一小段,10秒左右)

【解说】由于这间老房子的历史比较悠久,1953年,我国农村土地进行改革,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同时对宅基地进行了确权。本案中争议的这块地基便在当时确权给了被告李某繁户。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12)而被告方提供了1953年确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以证明1953年土地改革,确权了给李长顺,以及父母三人所有。

【解说】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堂并未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这间老房子拥有所有权,而仅仅提供了一份家族成员表,用以证明自己对该房屋享有一部分继承权。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12)我和我那个堂兄弟张四海认为,这几个房是我们祖父的共同财产,我们应该有一份。

【解说】法庭上,原告张某堂手持李姓家族成员表反复强调自己对老房子的继承权,被告握着由国土部门颁发的宅基地所有权证淡然应对,一个简单的物权纠纷案件,引发了传统民族风俗习惯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对抗与交锋。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13)(70: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要证明诉争的房屋属自己所有,要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法律证据,而原告方不能提供,在法律上为举证不能

【解说】同时,我国的《继承法》对遗产继承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14)(71:17)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不得提起诉讼,继承权男女平等,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解说】基于此,法院并未生硬的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是积极的开展调解工作,耐心细致的向原告张某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张某堂解开了心结,并撤回了诉讼,案件被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同期声】原告张茂堂:(15)(61:30)再争下去的意思不大,毕竟是一家人。

【同期声】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建彪:(16)(74:57)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我们所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特别在物权保护方面的诉讼,要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演播室主持人结束语】盐放进了水里,自然而然就成为了盐水,她十分平凡,却维系着我们的一生,包容着我们大部分的生活,亲情也是一样,伴随着我们整个人类社会的繁衍生息。别让亲情成为满足一己私欲的借口,更别让财产、金钱玷污了亲情。感谢收看《法在身边》——再见!

 

【下集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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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请关注《法在身边》下期节目——《一场山火带来的悔恨》。

责任编辑:周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