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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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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斌  发布时间:2014-06-27 10:10:28 打印 字号: | |

 

【导视】

【解说】花季少女命丧公路

【同期声】毕庆:1)护士长就说是瞳孔放大,不行了,当时我就傻了,我傻了,真的,我只会哭了

【解说】赔偿问题起纠纷

【同期声】李娣琼:2)商量么他家的态度就变了…17万少了一分都不行

【解说】这起事故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双方的纠纷又如何解决?——法在身边《夺命摩托》为您讲述。

 

【演播室主持人】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人们对交通速度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加之家电下乡政策,摩托车几乎成了家喻户晓的必备交通工具,大多数家庭购买了摩托车,有的家庭甚至购买了23辆。由于摩托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常识、法规意识淡薄,导致摩托车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交通事故死、伤、残的主要原因,其中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的现象也愈演愈烈。

【解说】家住弥渡县新街镇的毕某平日里从事电焊工作,妻子经营着一个杂货店,家里的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自己也计划着重建家里的住房,改善家人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可是,20137月的一场事故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

【解说】201442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同期声】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学忠:3)(40:28)这个案子的被告周佳鹏和死者毕继婷是同班同学……平时的关系也比较好。

【解说】2013718日,周某鹏、毕某婷与几个同学一块相约到弥渡县境内的天生桥景区游玩。因为时间有点迟,还得帮着家里人做饭的周某鹏犹豫着要不要去。

【同期声】周佳鹏:4)后来她就说你家有一辆摩托车,骑着出来嘛,骑着出来我们到你也来到了

【解说】于是周某鹏便骑着摩托车应约前往天生桥景区。

【同期声】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学忠:((5)被告周佳鹏私自将他父亲的摩托车骑出去,在回来的时候带了毕继婷,其他同学一起回来,在回来的过程中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解说】2011年,周某鹏的父母靠着种植大蒜的收入,买来了一辆摩托车。

【同期声】李娣琼(被告之母):6)买来主要就是办事方便点,现在去哪点,没有这辆摩托车扎实不方便呢,为了家人办事,去哪点办事,像到街上卖点粮食,带着就去了

【解说】周某鹏见家里有了摩托车,自己便看着使用手册学会了驾驶这辆摩托车,私下里偷偷骑过几次。

【同期声】周成伟(被告之父):7)(79:07)他就是望望瞧瞧就会骑了

【同期声】娣琼(被告之母):8)这种娃娃他扎实聪明,他会骑我们都认不得

【解说】然而,年仅16岁的周某鹏,尚未达到考虑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年龄,也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

【同期声】周佳鹏:9)才出去了有两三百米的路程,我听见她玩手机,在那点嘻嘻哈哈的,我就头转回去说给她不要玩了,手机不要玩了,后边我头才转回来就出事了

【演播室主持人】按照我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是属于违法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缺乏应变性,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采取措施不当,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解说】事故发生后,周某鹏和毕某婷都受了伤,见到躺在地上的毕某婷,周某鹏慌忙给父母打电话求助。

【同期声】李娣琼(被告之母):10)我们手机做活么不带在身上,就放在家里,就打给他舅爷电话,打给他外婆,打我们的是打不通,就哭了嘛,叫赶快下去,他带的那个人已经跌了睡在一边

【同期声】毕庆(原告):11)她的同学就打给我电话,说我家姑娘车祸,在县医院,叫我迅速赶去

【解说】来到医院看到受伤躺在病床上的毕某婷,毕某的心里只想着一件事。

【同期声】毕庆(原告):12)我只是说看到我家的人的情况下,我就是全力以赴,立即全力医治,没有说考虑到任何角度,就是全力抢救,别的没有考虑。

【解说】经过弥渡县人民医院初步诊断后,发现伤势比较严重,随即便转到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同期声】弥渡县人法院审判员 杨学忠:13)经过医院检查,毕继婷是颅脑损伤、脾脏破裂,还有是左肺损伤,

【解说】在抢救过程中,毕某连续5天守在重症监护室门口,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康复过来。

【同期声】毕庆(原告):14)我就在那点等起,等起庭医生喊我,那个心情,不敢下楼……只能在那点听着,人家说要钱,就交钱,其他么一天一个小时,可以看护一个小时,第一天进去,昏迷。进去了十分钟,我眼泪含着就出来了。

【解说】然而,这样的伤势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小孩而言无疑是致命的。

【同期声】弥渡县人法院审判员 杨学忠:15)伤势比较严重,后来经过抢救,经过治疗,还是没有抢救过来,于725日,医治无效死亡。

【解说】在毕某婷的医治阶段,双方曾就医疗费问题达成过协议,在毕某婷死后,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再次发生纠纷,于是毕某于20131120日,将周某鹏起诉至弥渡县人民法院。201442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庭现场声,05:2006:00任选一小段,22:1223:00任选一小段)。

【同期声】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学忠:16)(49:13)由于是未成年人,他涉及的法律关系首先考虑的就是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未成年人是属于被监护人,未成年,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旦出事,民事赔偿责任是由他的监护人,一般来说是他的父母来承担……这是涉及的第一个法律关系。第二个就是交通事故涉及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死亡之前进行抢救医疗的医疗费用,都属于赔偿的范围,这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具体的规定。

【解说】经过弥渡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认为因被告周鹏无证违法驾驶摩托车,缺乏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摩托车摔倒,造成毕婷严重受伤,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告周鹏作为驾车人,对其单方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死者毕婷作为乘客,对该摩托车的运行无支配力,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判决由被告周佳鹏的监护人周成伟、李娣琼共同赔偿原告毕庆、李红仙因其女毕继婷伤亡造成的医疗费、家属办理丧事误工损失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162423.63元

【解说】案件的审理工作已经结束,然而给毕某一家带来的伤害却是永久的。

【同期声】李红仙(原告):17)(107:27)打击最大的就是我了,我卖着这点小百货相当忙……(107:53)有时初中生一放学,那会我一个人在家,多数时间头都不敢抬起看那些学生

【同期声】弥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学忠:18)这个是需要警示未成年人的一点,就是在没有取得驾驶执照,在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的情况下,最好必要碰机动车,因为机动车不是玩具……作为未成年人应该判断驾车人员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如果没有要拒绝乘坐,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演播室主持人结束语】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广大学校、未成人家长:要真正从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健康的大局出发,把严格禁止未成年人驾车上路真正当成大事,切实重视起来,要经常性加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家长们要严格管束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能把摩托车交给未成年孩子驾驶,否则一旦酿成悲剧,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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