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所作的《关于开展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监督。
2011年以来,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立足审判执行本职工作,积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化执行改革,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推进执行工作表示满意。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最终履行、实现民事权益的根本保障,执行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化、法制建设的全面推进,破解“执行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会议还对进一步加强全州执行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一是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需要强化,二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执行质效需要不断提升,三是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力度还需加大,四是打牢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合力方面需要加强。
此次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执行工作,是对大理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全州法院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严格执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始终不渝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