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云南省高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大理中院的部署,结合祥云县实际,祥云法院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工作落实,并制定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方案。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云南省高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要结合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摸清案件底数,分析案件特点,研究执行方法,为2014年上半年开展相关专项执行活动奠定基础。
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进行摸底部署。本院排查筛选出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22件,总标的额为230.666万元,已执行到位95.21 万元,未结执行标的为135.456万元。其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2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0件。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5月,加大执行力度。本院将按大理中院的要求,通过重点督办、适时通报、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推进专项活动。要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度,及时将案款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力争集中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在2014年3月底前,对所有被列入本次专项活动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至2014年6月底,基本执结。第三阶段:2014年6月,开展总结工作,认真回顾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
专项执行活动要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完善便利、快捷的工作机制,使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一是积极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其次是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第三是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适时进行信用惩戒;第四是构建公开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第五是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该院于今年2月间向大理中院争取到5.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12名特困申请人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作风,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和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强化执行强制性的同时讲究执行方法和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尊重与温暖。
开展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目的是创新长效机制,根据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特点,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为执行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祥云法院将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单位:祥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