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舐犊情深处 积怨消融时
分享到:
作者:寸树新、李鹤松  发布时间:2014-06-26 16:01: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鹤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让连襟间的沉年积怨得以彻底化解。这一结果,一方面离不开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另一方面,也与被执行人准儿媳的决定性作用分不开。
被申请人郭某(男,65岁)与申请人李某(男,61岁)系连襟,双方相邻居住。由于地势所限,多年来双方的主路都从南边出入,该路道将李某家一分为二,导致李某家生活极为不便。2007年,双方的旧宅基经当地村委会主持调解,达成兑换协议:李某将与郭某错杂的房地基一块归并给郭某,条件是郭某在自己的四至范围内留出一条1.6米宽的通道供李某往北通行。协议达成后,郭某按约在自己东圈房以西留出了南北向通道,同样,该通道也将郭某家一分为二。2009年,为李某在主路上摆放杂物,郭某曾将李某诉至鹤庆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乡村道路的建设力度,一条新大路从东边修上来,大大缩短了郭某的进户路程,且比原主路更好走,中间1.6米通道对自己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逐步凸显。2013年3月,郭某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拓宽了圈房以东的便道后,擅自将本户中间的通道两头封死,强行将李某往北的通道改在圈房以东。新路虽然更宽,但坡度加大,路程加长,没有原路通行方便。为此,李某将郭某也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审后作出了让郭某限期拆除封堵物、恢复原通道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郭某未予自动履行,李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找到郭某,晓之以理,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郭某态度强硬,摆出一副鱼死网破之态。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严,报请院领导后,鹤庆法院决定抽调力量进行强制执行。
就在决定执行的前一天,鹤庆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晓平带人再次找到郭某,作最后的说服教育工作。没想到的是这一次郭某像换了一个人,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表现得极为配合。经了解,原来是郭某在外打工的儿子谈了个女朋友,领回来家里玩,关系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不巧刚好遇上了这事。为了给准儿媳留个好印象,不至于影响到他们的感情,郭某才一反常态。赵副院长一行趁热打铁,将双方召集到一块再次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郭某封闭南大门,不再往南通行;李某则同意往北的通道走东边新路的协议。这样,双方均可自成一院,互不干扰,生产生活不方便的状况迎刃而解。郭某出于舐犊之情,让一个一触即发、箭在弦上的执行案件峰回路转,达到了双方满意的双赢效果。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