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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法院喜洲人民法庭荣获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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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俊杰、杨建伟  发布时间:2014-07-29 11:08:12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被表彰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是云南省荣获该表彰的三家法庭之一。

 民生司法  保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大理市法院将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作为基层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各基层法庭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着力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审判执行案结事了。喜洲法庭辖区面积广、人口多,年均收案仅为250件左右,这和喜洲法庭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把诉前调解放在突出位置息息相关。在诉前调解工作中,法庭把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融为一体,在具体工作中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的机会和积极因素,努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诉累,最大限度地实现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近三年来,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5%以上,所审结案件中仅有少数含给付内容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其他案件均是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在强制执行前经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后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且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访或闹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结合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和辖区乡镇村落偏远、交通不便的现实,喜洲法庭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广泛开展“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在农忙时节,法庭干警利用午间、晚间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到少数民族农户家里开庭。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当事人文化程度低,不懂汉语,无法填写诉讼费等款项缴纳单据的情况,喜洲法庭和当地银行进行工作衔接,由法庭干警帮助当事人代填缴款单据,代办缴款手续。

特色审判保驾护航。近年来,法庭辖区内的海东沿湖古村落、双廊古渔村、喜洲古镇等区域旅游呈井喷式发展,诱发了大量的宅基地、租赁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喜洲法庭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司法优势,拓展法庭职能,形成了一整套维护和促进辖区旅游经济有序发展的特色审判模式。针对游客流动性强、时间有限的特点,在旅游客流量较大的双廊古渔村、喜洲古镇等地派出旅游巡回法庭,充分利用速裁、调解等手段及时处理交易不公、合同违约、损害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旅游纠纷。原告口头或书面起诉均可,办案方式重在调解,同时接受游客咨询。裁判文书采取填充式,所有案件当庭宣判,及时送达,实现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

能动司法  促辖区民族团结和谐

在边疆民族地区,要彰显基层法庭在消除社会矛盾中的生命力和活力,法官就必须与时俱进,在司法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双语审判成效显著。喜洲法庭把学习掌握和娴熟运用“双语”作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干警特别是新招录的汉族青年法官开展白语学习活动,采取“每天一句”、“结对子”、“白语讲故事”等形式,不断提升基层干警的“双语”水平和适用“双语”办案的能力,现在喜洲法庭大多数干警都能够熟练运用白语开展审判、调解和执行工作。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喜洲法庭选任了一批熟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熟悉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法庭的审判、执行和调解等工作中。在审理案件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语言习惯,一旦碰到当事人使用汉语进行诉讼有障碍的情况,就安排有“双语”能力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

金花调解特色浓郁。针对辖区地域特点及白族群众“耻讼”、宁愿找人评理也不愿到法院打官司的传统,2012年初,大理市法院在喜洲法庭创新开展“诉调对接”,探索成立了全州法院系统首家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室——民族特色十分浓郁的“金花调解工作室”。“金花调解工作室”由5名熟悉法律政策、白族语言、当地民风的白族女性作为“金花调解员”,“金花调解员”对具备调解基础的简单民事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通过简单的人民调解程序化解矛盾。她们以亲和的民族形象,和蔼柔性的举止,拉近了司法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金花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所办理的150余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率达到100%,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金花调解员已成为喜洲法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13年11月20日,国家司法部带领来自台湾地区和上海、黑龙江等省市及《人民调解》杂志社相关领导、专家组成的参访团到喜洲法庭对大理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和“金花调解”进行交流学习,“金花调解”工作倍受肯定,“金花调解员”被选作了《人民调解》封面人物。今年5月19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道德观察》栏目播出了专题片《金花调解员》,对“金花调解”进行了宣传报道。

司法公开多措并举。创新互动交流方式,常态化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全方位展示法庭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工作的情况,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庭。利用大理市法院开通的大理信息港“司法公开专栏”,在全州法院系统基层法庭中首家将民事裁判文书上网,以信息化手段将法庭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强法庭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此外,法庭以“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契机,精心挑选典型案件,深入白族农家公开审理、执行民事案件,法官当庭辨法析理、庭后释法解疑,在庭审过程中,还使用微博进行直播,使群众因见证司法、参与司法而信赖司法。

尊重民俗化解矛盾。喜洲法庭辖区是白族文化底蕴浓厚的村镇,要顺利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促进和谐,必须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独特民风民俗,才能提供更周到、更细致的司法服务。法庭及时调整办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注重邀请当地有威望、熟知白族风俗的村民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在准确把握法律精髓的前提下,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法庭审判、执行工作服从服务于民族团结和睦大局。村民赵某新建厕所正对邻居李某家堂屋,触犯了白族风水忌讳,引发了相邻纠纷。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邀请村老年协会德高望重的宗族老人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从白族风俗和建筑习惯入手,以同族人的角度耐心细致讲道理、说人情,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

保护优先  助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喜洲、双廊等古镇气候宜人,环境优美,居住在此的白族人民,具有热爱自然、呵护自然的优良传统,喜洲法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古镇生态环境和环洱海生态圈,维护白族群众安居乐业。

法制宣传创新载体。法庭围绕“保护苍山洱海生态、保护海西田园风光的大局,从少数民族群众的朴实自然信仰、崇拜着手,积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法庭选在“三月街”、本主节、“绕三灵”、洱海开海节等白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巾帼洱海保护”、农村“两法”宣传、护林防火法制课等专题活动。把法制宣传和民族信仰融会贯通,营造了明法懂理、知荣明辱的文化氛围。

环境保护司法助力。大理市法院不断强化环洱海流域的环境司法保护,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大理碧海蓝天。喜洲法庭积极组织干警参与辖区村镇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等“三清洁”系列活动,派员参加沿湖古镇旅游环境综合治理,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违规建筑、环洱海服务业排污等问题的综合整治。同时,喜洲法庭探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合议庭,对辖区内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涉及环保的纠纷进行调处。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大理市法院喜洲法庭全体干警将用行动践行对人民的承诺,用汗水书写正义的新篇章,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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