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每一个问题总有解决的办法,但要找准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法官们用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2014年7月24日,宾川法院州城法庭成功调解了原告宾川县乔甸镇大罗村委会李捷村与被告高清户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并于7月26日,到案件争议地点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执行了调解书,多年的纠纷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这也是今年宾川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原告李捷村与同村村民被告高清一家的纠纷源于本村道路的修建。2011年,李捷村为改善本村的道路通行条件,修建从宾川县乔甸镇初级中学至该村的村间道路。因为对高清户的补偿问题没有协商好而产生了纠纷。路修好后,高清户在李捷村南面进村道路上修建了长为29.4米,高为1.2米,宽为0.24米的砖墙。经村组、村委会、镇上解决未果,2014年6月3日,原告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被告户排除妨害,拆除该砖墙,恢复道路的畅通。
7月24日,州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原告李捷村于2014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案争议地点召开村民会议,由村长及村民小组长向被告户口头赔礼道歉,并自行组织人员拆除砖墙;被告方自愿协助拆除砖墙,自愿放弃要求的补偿。
7月26日一大早,法庭干警到李捷村组织双方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赔礼道歉”在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中并不多见,不要补偿款的当事人也属少数,集体利益和农户利益因立场的不同而起了冲突,在法庭的调解下,原被告都选择了息事宁人、做出让步,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了基层。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