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离婚纠纷之所以力调,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的:一是双方当事人年纪已不小,近50岁;二是被告身体状况不好,且原告在庭审过程中也表示即使离掉也会去照顾被告;三是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已有26年的感情……”8月12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在龙开口镇办事处公开巡回审理了原告和某(女)诉被告子某(男)离婚纠纷一案,村组干部、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休庭过程中,民一庭寸树新庭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基于上述原因考虑,一方面力劝原告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另一方也严厉地指出被告的过错,希望被告能彻底改过自新,争取获得原告的原谅。经过入情入理入法的调解,最终庭审以调和结案。“谢谢!谢谢你们了。”一连串的感谢之语来自被告,他根本不想离。被告对今天的结果非常满意,感谢法官的努力之外表示今后一定少喝酒,多体谅原告,不再打人骂人。看着原被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离开办事处,法官长长的松了口气。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好转,离婚也越来越普遍,离婚率居高不下。2014年至今,鹤庆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13年,其中离婚纠纷214件,占总的民商事案件的34.91%。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法院的处理表示认可,认为法院公开巡回审理案件的形式很好,让更多普通百姓见识庭审,了解法院的同时接受了现场法制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鹤庆县人民法院加大了巡回审理和“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力度,主动祛除法院的神秘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在公开透明的庭审过程中感受法院执法的公平正义。迄今,鹤庆法院已到西邑镇水井村委会、龙开口镇办事处、草海镇马厂村委会、云鹤镇菜园村委会、金墩乡金墩村委会、松桂镇大石村委会等乡镇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7场次,巡回审理160余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