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永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到永平县杉阳镇杉阳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返还原物案。由于开庭时间是中午十二点,法官们到当地的一家饭店准备吃了中午饭再去开庭。当法官田光润走到店家的院心时,发现地面上有一叠百元的人民币,他捡起钱,就问:“是谁丢了钱?是谁丢了钱?”一连问了几声都没有人回答。看看四周,只见在店里的另一个角落只有四五个人,一一询问后他们都称没有丢钱。在场的同事开玩笑的与田光润说道:“小田,你骗人呢,哪里有人丢钱?”还有人说:“小田,别问了,500元钱你可以请大家吃一顿了。”田光润对这些玩笑话没理会,仍然在焦急地寻找失主。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一位白发苍苍、腰有点弓的老人走到田光润面前,称自己丢失了钱。经核对后,钱确实是老人丢失的,田光润将500元钱递给他,并对他说道:“老人家,这是我捡到的钱还给你,以后装钱要小心点。”老人接过钱,说了声“谢谢”后就匆匆离开了。
十二点钟,法院准时开庭,原告席上坐着一个熟悉的面孔,一看竟然是刚才丢钱的老人,这实在是太巧了!7月25日下午,老人来到永平县法院找到田光润,对田光润说道:“昨天忙着,也没有好好的谢谢你,我今天是专程来道谢的,衷心的谢谢你,人民的好法官。”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捡到的钱财,有的人随之动心而占为己有,而有的人会毫不犹豫找失主归还。500元,对于一个上班族来说,或许不值得一提。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可以买到200多斤大米,也可能是一个老人一个月的生活费……如果人人都能有拾金不昧的好习惯,那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些美好,多一些和谐。
(作者单位:永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