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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为人民调解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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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秀文  发布时间:2014-08-26 14:31: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的能力,近日,鹤庆县人民法院黄坪法庭邀请水井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水井村委会旁听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

旁听过程中,各位委员聚精会神的听着,随着承办法官将案件审理层层推进,案件的事实,争议的焦点已经清晰地展现了出来。庭审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一方面让调解委员学会如何在矛盾纠纷中找到争议的焦点,学会采取何种方式找到矛盾纠纷的焦点、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同时也通过庭审了解到查明案件事实的程序,懂得如何认知法律、解释法律,懂得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使调解委员更深入的了解法院庭审工作的程序性、重要性及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共同进行了一次座谈和交流。在座谈会上,承办法官首先以庭审案件为例,对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相关依据作出了详细释明,并提出了此类案件往往是因为打架斗殴等行为引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解决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不但要稳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又要防止问题的升级。特别是对于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作为调解委员应尽可能的深入群众,提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疏通工作,使矛盾纠纷抑制在萌芽状态;矛盾发生后要尽可能的避免双方再次恶意冲突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其次,对近年来发生在西邑当地的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了介绍,如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何解决等,使调解委员明确了今后解决此类问题的法律依据和应对措施。再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介绍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的协议应如何订立,民诉法中的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特别程序,如何让当事人申请等程序进行了介绍,使调解委员对确认人民调解协议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座谈会上,各位委员也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来,向承办法院咨询。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纷纷表示,法院的巡回审理和“阳光司法”让更多普通百姓见识了庭审,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让大家获益匪浅,希望法院今后多组织类似的活动。

通过庭审观摩和庭后座谈,水井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位委员与法庭干警之间不仅加深了认识,而且也为当地人民调解与法庭调解之间建立了相互学习和沟通的纽带。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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