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云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千年白族古村落诺邓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某四兄妹诉被告黄某、李某排除妨害纠纷案,并首次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庭审过程,促进了司法公正,传播了司法正能量。
原、被告均系诺邓镇诺邓村村民。近年来因旅游开发,诺邓古村的相邻纠纷问题日益增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相应权属后毗邻而居四十余年,虽期间双方均对所住房屋有不同程度的修缮管理,但一直未产生矛盾。2013年因原告户重新建盖房屋,双方因通道及房屋权属问题产生争议,被告遂阻止原告施工,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并在当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极有可能演变为恶性案件,严重影响到原、被告自身及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因当地群众对案件的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面广,在涉农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云龙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巡回法庭”形式在案发地审理案件。6月25日下午,云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准时开庭并当庭宣判,同时通过微博的方式同步公开了整个庭审过程,200余名群众自发参加了旁听,实时的接受旁听群众及舆论监督。现场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巡回审理,即方便了诉讼当事人,又教育了周围群众。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而微博直播庭审这种感觉上有些“洋气”的司法公开方式进入寻常百姓家的,更接“地气”,既保障了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通过虚拟网络的隔离保障了庭审的有序进行,是云龙县人民法院借助新媒体推行司法公开、塑造司法公信的里程碑式的事件,促进了邻里和谐、平安乡村建设。
当前,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已来临,它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传播了司法正能量,推动了司法的改革和创新。 “路漫漫其修远兮”,日新月异的新媒体环境下,司法公开之路永无止境,云龙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以公开促公正,努力实现司法和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作者单位:云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