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和好一起因酒生恨,差点导致家庭破碎的老年人离婚纠纷案。
原告和X(58岁)和被告子X(61岁)系鹤庆县龙开口镇村民,双方结婚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多年来,夫妻相互帮衬,生儿育女,起房盖屋,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如今,女儿出嫁,儿子婚娶,本应正是膝下承欢、尽享天伦之乐的年纪。然而,也就是在近几年,子X在从事辛苦劳动的同时,染上了酒瘾,且一发不可收,成天以酒为伴,不思劳作,以致到了认酒不认人的地步。为此,子X还因酒误事,跌伤了身子,至今还留下无法治愈的后遗症,干不了农活,生活还得有人料理。妻儿不忍心看到子X这样的生活,好心规劝,但后果往往是轻则恶语相向,重则砸物打人。一片乌烟瘴气。受不了家中成天的吵闹,儿子儿媳远走外乡打工。为了帮子X戒酒,和X还曾将子X弄到县医院住院。但出院不久,子X积习难改,又延续酗酒恶习,醉了,打砸依旧。实在忍受不了子X的行为,和X一狠心将子X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考虑到双方地处偏远、年岁偏大和被告的身体原因,我院决定到龙开口镇巡回审理此案。庭审中,和X痛陈子X因酒屡教不改的各种恶习,坚决要求离婚。子X则请求和X看在多年的夫妻情份上给自己一个机会,假如离了,自己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就是死路一条。法官对双方做了大量的劝导、教育工作后,原告表示,其实双方也没有太大的矛盾,就是无法忍受子X 酒后无休止的恶行,即便离了,自己也不可能对子X不管不顾。子X当庭起立向和X表达了言辞诚挚的歉意,表示一定会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子X的诚意最终赢得了和X的谅解。看到双方相互搀扶走出巡回法庭大家的情景,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酒本无罪。少喝,可以舒筋活血、强身健体、融洽感情、延年益寿;多饮,也可以让人乖张暴戾、六亲不认、害人害已,甚至是家破人亡。好酒者,当以此鉴之,然后省之、改之,千万莫步子X后尘。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