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中院党组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担当。
一是明确谁来抓,做到认识再深刻,责任再细化。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一名副院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副院长、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基本建立了以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落实到了实处。《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正在紧锣密鼓地征求意见,《实施办法》一共十八条,六条党组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条理分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推荐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司法的表率。
二是突出党组统一领导,强化“一把手”作用,各级之间形成了纵向负责,横向协调、相互补台、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6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批示8件、专题授课1次;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11次;细化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4大项30个小项,与12个基层法院和中院18个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7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
三是一把手着力抓落实,重要事项带头问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廉政表率。党组书记、院长鲍康亲自主持召开审委会会议,旁听疑难重大敏感案件开庭审理,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管理为主线,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司法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六难三案”问题,2014年上半年,审判质效考评位列全省第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鲍康院长多次不事先通知轻车简从到各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对机关作风、司法作风摸底排查,随机到各庭室检查、指导工作,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抓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将“两个中心”建设视为法院与人民群众对接联系的桥头堡,从设计图纸到施工建设,鲍康院长多次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作出指示和要求。
四是强化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以党组为主体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院党组书记对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院党组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并充分调动、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五是出台硬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院党组成员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第一时间立行立改。相继出台了《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以制度为保障,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机制,倡导厉行节约。
六是党组做表率,持之以恒抓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省纪委九届四次、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进行系统学习、深刻理解。今年以来以开展以院党组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先进典型事迹电影为内容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2次;全院干警每人办公桌上都有一本《廉政日志》,党组成员带头认真记录大理中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专题教育、廉政谈话等内容;廉政书柜陈列着《古诗文里的廉政大智慧》、《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集萃》、《廉政家训》、《人品与官品》、《清廉的官员最平安》等书籍,院党组书记鲍康带头传阅;编辑15期《廉文荐读》,从院党组到普通干警已养成品读廉政精品文章的良好氛围。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诉讼成为各种利益关系得到合法解决的最终途径,各种社会矛盾汇合到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面临来自多方面的诱惑和考验,反腐倡廉任务艰巨。大理中院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