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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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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海燕  发布时间:2014-09-19 14:50:50 打印 字号: | |

    9月18日,大理中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尽快把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并结合大理中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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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主持会议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是指导法院工作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全院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抓手”的指示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群众满意。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动生效法律文书上网公布,抓好“两个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二是要深刻领会“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的指示要求 ,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管理为主线,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司法作风,以近期将在大理召开的全国法院系统专项会议为契机,展示白州法官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三是要深刻领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着力增强工作的新本领,切实提高法官们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做到“知行合一”。目前,大理中院已基本完成“局域网、互联网、政务网、审务通”建设,但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明显滞后,要对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加大科学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投入、使用,做到“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

四是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扬法官正能量。挖掘大理法院人投身审判事业,建设法治中国,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感人事迹,鼓励大家进行文学创作,提升职业自豪感、荣誉感。“身边的好法官”评选工作要统筹整合各类法院文化资源,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水平。

鲍院长最后指出大理中院各项工作在全省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考评中名列前茅,全院干警要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工作态势,再接再厉,统筹把握,整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在会上,院领导及与会的各部门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做了补充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营造氛围,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实施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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