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省洱源县法院全体干警来到县城老城区,认真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三清洁”活动和环保法律宣传,使当地环境焕然一新,受到群众欢迎。
这是今年以来,洱源县法院干警第九次身体力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洱源县在2009年被环境保护部列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试点县后,洱源法院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顺势而为,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于2011年成立了大理州首家环境保护庭。三年来,洱源县法院以环境保护庭为重要支撑,依据建设“美丽中国”的总要求和形势变化,着力更新完善环保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创新与环保局、各镇乡等部门的环保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有力推进了洱海源头环境保护。每月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制度,以及在邓川和三营两镇设立四个便民服务点更是成为了洱源县法院推动环保工作的亮点。
下一步,洱源法院将全面履行环保审判职能,提高环保案件审判质效,积极推广环境公益诉讼,让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加到环境保护的司法程序中来。同时,探索建立化人民陪审员为“生态保护信息员”机制,充分发挥洱源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地区行业分布广、纠纷解决经验足的优势,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的事前事后双重监督,唤醒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逐步形成环境污染“不愿为、不敢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洱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