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审判执行,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努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司法便民贴近群众
一是深化便民为民机制。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1月,经电话预约为行动不便的78岁老人上门办理赡养案件的立案手续。2月,通过与弥渡县农业银行协商在营业大厅开通诉讼费交纳“绿色通道”,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节约时间。4月民族节期间,应当事人申请“假日法庭”开庭审理了1件离婚案件。二是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将巡回办案率纳入干警质效指标管理。定期到牛街、德苴、密祉、新街、寅街等地巡回审理案件120件,为乡村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三是建立诉讼服务中心。8月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以“打造便民利民平台、营造优质服务氛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标准,以“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为目的。建成后的诉讼服务中心融合了诉讼引导、便民服务、立案审查、诉讼调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约见法官等多项功能,便利群众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充分发挥“隐形司法”的宣传、教化功能,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制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讲法律知识,拓展司法服务。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截止9月累计缓、减、免诉讼费10.76万元,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实现诉权。同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救助22件34人,发放救助金8.38万元。
司法公开走近群众
一是积极安排2014年“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现场提问、答疑解惑、以案说法、宣传法制,让群众能更好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3月,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弥城一中师生共60余人旁听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为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9月,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弥城谷芹村委会周伏营村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群众在家门口亲历庭审。二是继续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积极筹备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分别于5月、9月举行2014年的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机关、学校、社区、村社等群众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扩大司法民主,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选任期间,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意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确保一些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5月经考核合格我院人民陪审员新增48人,目前共有人民陪审员61人。在完成倍增计划的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力度,提升参审率,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截止9月参与审理案件101件,参审率达54.3%。四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对重大执行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检察院、纪工委等有关方面派员现场监督,并通过政府门户网、法治弥川栏目、平安弥渡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公开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审理情况。
作风改进服务群众
一是完善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年初,先后制定出台了《弥渡县法院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办法(试行)》、《弥渡县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法(试行)》、《弥渡县法院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评查案件、审理案件的规定》等制度,抓住问题导向,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二是继续推行办案月公示制度。推行院内案件立、审、执进度月公示制度,按月公示各部门及承办人员审(执)案件数、结案周期、调撤率、自审自执情况等,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均衡结案。三是加大网上办案的巡查力度。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等节点,明确录入责任人,每个月通过审判执行案件信息通报对网上办案情况、部门办案情况、个人办案情况、电子卷宗案件录入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办案过程中不规范或不能按时、准确、完整录入案件信息的部门和主办人,要求其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使干警的办案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做好审判流程内网对接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的准备。四是实行 “执行日志”和“执行短信告知”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交付、 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发送执行短信,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发放廉政监督卡。
(作者单位:弥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