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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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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炜炜  发布时间:2014-11-12 14:25:53 打印 字号: | |

11月4日,大理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李纪恒书记在大理调研宣讲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上,党组中心组成员对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原原本本进行了学习,并集中作了发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晋传达了李纪恒书记在邓川法庭宣讲调研讲话精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全会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特别是有关司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把握、认真解读全会精神。

鲍康院长指出,四中全会刚刚召开,省委李纪恒书记就到大理深入基层宣讲全会精神,并将邓川法庭作为宣讲的首站,这是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体现,是对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的关心,全州两级法院要结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好李纪恒书记到邓川法庭宣讲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全州两级法院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落实李纪恒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要深入领会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通过党组带头学、大会组织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觉学等方式认真扎实学习好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全面掌握四中全会重大战略部署。二是全州两级法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李纪恒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全州两级法院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将李纪恒书记在大理调研期间对基层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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