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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四个”加强 助推法院档案工作“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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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圣 左立育  发布时间:2014-11-14 17:17:23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加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切实增强档案工作意识、强化监督指导职能、创新档案管理思路,不断推动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需做好“四个加强”。

一、加强认识,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全面加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要始终将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后勤保障工作的重点实施项目,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充实完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管理人员,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投入,全面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确保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三化”的目标顺利实现,要进一步夯实档案管理工作的物质投入,对综合档案室进行升级改造、加固,配置防火、防盗等设施,采购了档案室所需的温度计、湿度计及杀虫剂、法院档案管理软件、防磁柜、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等,防止法院各类档案由于长期存放而霉变和虫蛀。

三、加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理念决定着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为了提高院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与县档案局联系、沟通,邀请专业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同时, 积极争取学习机会,选派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省、州法院组织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能熟练的掌握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管理,强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一是为使档案规范管理,档案存放量做到心中有数,调阅即时,每月档案管理人员至少巡查一次,检查档案室的空气温湿度等,档案是否有霉变和虫蛀等现象,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好常规归档工作,每半年由各庭室整理归档案件材料,由内勤清点后统一将实体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案件的性质、归档期限、分门别类归档上架。二是各业务庭室所承办的诉讼案件办结后,在制作纸质档案的同时,将案件实体材料扫描,同步制作电子卷宗上传到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归档。档案管理人员每月初利用移动存储器将电子卷宗拷贝,防止网络因素导致数据丢失。拷贝后将电子档案刻录到光盘中,形成磁盘整列,存放在防磁柜中,有效防止数据磁化,方便以后调阅及上级法院调取案件电子卷宗材料。三是法院档案大部分档案是诉讼档案,其中涉及审判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等,为规范调阅行为,档案调取采取双向管理制度,存放在县档案局的档案,必须由申请调取人携带身份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管理人员审查是否符合调取条件及调取范围并开具证明,报分管副院长审批,调取人到县档案馆出具证明,由县档案馆再次审查调取手续是否齐备后方可调取。调取存放本院的档案,由申请调取人携带身份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管理人员审查是否符合调取范围并开具证明,报分管副院长审批方可调取。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档案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努力开创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真正迈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单位:永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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