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女方就提出离婚,男方家要求返还6万多元的“巨额彩礼”和金银首饰,这件事一下子在山区小镇炸开了锅。11月6日,宾川法院平川法庭调解了这起据说是当地彩礼最贵的离婚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及双方亲属放下了堵在心口的大石,纠纷得以平息。
原告黄某和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谈婚论嫁,双方多次协商,李某提出男方过彩礼钱61800元并给她买全套金银首饰。2013年11月9日,双方在男方黄某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李某到了黄某家居住。2014年4月18日,俩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了证。婚后,双方在生活中产生矛盾,难以相处,李某向家里提出要去外出打工,丈夫黄某及父母都不同意。2014年8月5日,李某收拾行李回娘家居住,黄某多次劝其回家无果,后李某提出与黄某无法相处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黄某认为对方是骗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返还彩礼钱61800元和所买的金银首饰。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并对生活困难作出了解释: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黄某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但在平川这样一个山区乡镇,六万多元的彩礼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样的彩礼在当地已经是很高的水平了,且原被告双方结婚还不到一年,其间女方李某还回娘家居住,彩礼开支也给黄某家造成了经济负担。要让两家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平息,必须要让双方都要各让一步。法官做起了李某的思想工作,虽然李某家婚礼办酒席有一些花销,但应适当退还男方黄某家的部分彩礼钱,减轻黄某的经济负担,最后李某表示愿意返还11000元的彩礼钱,并退还金银首饰,黄某家也同意了这样的处理结果,双方顺利解除了婚姻关系。
平川法庭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是简单的判决了事,而是站在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花更多的时间妥善处理好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