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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洱源法院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签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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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宇炜  发布时间:2014-12-04 16:18:23 打印 字号: | |

 123上午,云南省洱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忠明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允武签订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将洱源县法院邓川法庭确定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并举行了授牌仪式。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成为高等院校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拉开了新一轮院校合作的序幕,构画了双方共同发展的美好蓝图。

近年来,邓川法庭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工作导向,大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有机融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法院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树公民法治信仰添新砖、加新瓦。邓川法庭建成了以“南北两围墙,东西一走廊”为主要格局的法院文化广场,并认真推行“一个提示、二种学习、三次疏导、一次回访”的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文化广场的聚能效用,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受到了包括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内的各级领导的肯定。仅2014年以来,在法庭干警运用法院文化广场和相关机制开展思想疏导、诉讼引导、调解等工作后,当事人决定不再立案起诉的案件就有38件,撤回起诉的案件50件,有力促进了辖区和谐,赢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经过对邓川法庭的深入考察后,认为法庭工作富有特色、成绩喜人,特别是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硕果累累,既紧密契合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又符合审判规律和当地实际,做到了接地气、有实效,决定将法庭作为教学实践基地。

根据双方签订的共建协议,西南民族大学将选派在校学生到法庭开展审判实务实习、调研等活动,双方还将互聘对方的审判业务专家,深入开展学术讲座、课题研究、法律实务指导等教学合作。本次共建协议的签订,搭建了法庭与法学院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有利于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和互利共赢,为使教育实践基地转化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平台,并强有力推进法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洱源县人民法院  李宇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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