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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法院组织干警聆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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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国兴  发布时间:2014-12-29 10:08:09 打印 字号: | |

素有“天气浑入三月里,风花不断四时春”美誉的弥渡有些寒意。12月22日上午,弥渡县政法系统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场宣讲报告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童晓宁、云南法院网负责人唐时华受邀请宣讲。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法系统的300多名干部职工及干警聆听了报告。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袁学礼主持。

童主任讲座.jpg 

会上,童晓宁作了《法治思维与法治传播》专题宣讲,她从呼格案沉冤昭雪说起,讲到邓川法庭、基层法官龙进品、怒江巡回法庭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结合案例阐释“情理思维、规则思维、程序思维、衡平思维”构成的法治思维,追根溯源,讲述法治传播、提升司法形象和建立法治共识和道德共鸣的现实意义,提出法治需要正能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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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时华围绕《法治时代与法律人生》主题,讲述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背景及意义,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十项新政进行解读,希望政法干警这一法治共同体带头学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把个人行为、履职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坚决按法律制度办事,并在各自的岗位上传播法治思想。

    两位老师的精彩讲授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也引发了大家的共鸣,在冬至这一寒冷的日子里,感受到了法治春天到来的温暖。弥渡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欧俊萍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法官,听了今天的讲座,倍感肩负重任。在推进法治社会进程的今天,我们法院只有主动的通过法院开放日、巡回审理,同时运用我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在群众中加强传播和传递,才能更好的树立社会的法治思维。”

密祉镇司法所所长石钰说:“要使人民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唯一的出路,就是引起全民的法律共识与共鸣,也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的信仰与崇尚法律,我们社会,我们整个国家才能达到法治,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作者单位:弥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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