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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理法院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暨司法文化专题讲坛结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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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维学、周海燕  发布时间:2015-02-13 10:38:41 打印 字号: | |

 

据有关大理的史籍记载,“大理”一词源于南诏国第十一世王世隆的国号“大礼国”。“礼”与“理”谐音,为“大治大理,富国兴邦”的意思。大理寺古代官署名,掌刑狱案件审理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袭用“大理院”“大理”这一地名与中国法治在历史渊源中遥相感应,常勾起法律人无限的遐思。
被誉为“文献名邦”的大理,是生态和美的诗意家园,是人与自然和谐共荣、多元文化和谐共荣的乐土是一座亚洲文化十字路口上的古都。在这片美丽的土地,苍山葱茏叠翠,洱海碧波万顷,田园风光如诗如画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人文景观璀璨,文明源远流长,多民族和谐共融在这片有着独特文化呈现的土地上,大理人民“大气明理、崇尚礼仪、诚信进取、德化和谐”。
    文以化人、文以惠民、文以强院,大理州两级法院将法院文化建设视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通过重机制建设、重思想培育、重道德培育、重载体建设、重氛围打造、重廉政文化,开展了“百花齐放”式的文化活动。法官熟知大理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民风民俗、宗教信仰、民间艺术、语言服饰、居民饮食,大理州两级法院有着使审判工作与司法文化建设、与历史人文传统、与民族良风良俗相融合的丰富实践。大理州两级法院拥有一种求贤若渴的文化自觉,期待举办一次高端讲坛,与高校、学术研究机构及司法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有一次面对面进行学术交流,心与心产生思想共鸣的机遇,幸之又幸,法律职业共同体暨司法文化讲坛应运而生、“喜降”大理。
    人民法院报社、法律出版社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暨司法文化讲坛是大理法院人对大理文化斯文一脉的传承,是提升民族地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有益的思考和探索。讲坛金声玉振,与会者感佩于讲坛陈卫东、王敏远、张建伟、田文昌、蒋惠岭、谢鹏程、马荣等专家、学者底蕴深厚的法学学养、高屋建瓴的理论视野、纵横法律知识疆野的非凡气度,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辨之光。大理法院人勤学奋进、孜孜以求、锲而不舍的精神必将通过讲坛发扬光大,我们将更加深刻地、充满智慧和力量地去追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完善。我们期待文化讲坛能够持续举办,让我们相聚在美丽幸福新大理,为构筑法治中国达成心灵的同频共振。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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