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下午,弥渡县红岩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虽经法官耐心劝导,双方最终选择离婚,婚生子由女方自行抚养,而结婚时所置办的家具则归男方所有,并约定在1月9日上午执行。
不曾想,到了执行之日,倾盆大雨不期而至,气温骤降,本来就寒冷的严冬又平添了许多寒意。为了让当事人如期拿到财产,早日拥有一个新的开始,红岩法庭干警决定冒雨执执行。1月9日9时许,红岩法庭来到女方家,敲门后久久无人回应,过了好几分钟,门打开了,可是只有女方的妹妹一个人在家,原来是因为下雨女方以为法官不会去执行,所以出门做客了,经电话联系后女方才匆匆赶回。在雨中,干警们一边做思想工作,一边协助双方当事人搬东西,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干警的衣服也被雨淋得差不多了。
雨中执行,虽然淋湿了衣服,但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作者单位:弥渡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