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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伸手“功德箱” 盗窃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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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秀梅  发布时间:2015-03-17 17:20:30 打印 字号: | |

 

鸡足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佛教名山之一,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很多信徒也会上山烧香祈福,被告人李某、张某却把“脑筋”动到了功德箱上,偷走了箱内的现金,最终因犯盗窃罪获刑。
经审理查明,外地小伙李某、张某是同乡,2014年9月16日凌晨,两人在鸡足山风景区金顶寺,偷走了金殿和大雄宝殿功德箱内的现金共93000余元;2014年9月27日凌晨,二被告人又再次到鸡足山景区祝聖寺,将天王殿功德箱内的现金4000余元偷走。
2014年9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张某,李某用自己的电话联系、规劝张某投案,在李某的规劝下张某也于同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李某退交赃款45383.5元,张某退交赃款人民币44737元,该款项已经被金顶寺和祝聖寺领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张某,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张某在李某的规劝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对二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90120.5元赃款被追回并发还了被盗寺院,减轻了社会危害性,对二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对李某、张某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分别处罚金7万元。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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