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永平法院参评的(2012)永民初字第353号裁判文书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并予以通报表扬。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审判水平及能力的最佳体现,也是法院向社会及公众展示公正文明司法的有形载体。近几年来,永平法院以开展“两评查”活动为抓手,以打造精品案件为目标,从严细化工作标准,着力提升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司法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通过持之以恒的严抓实管,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了案件质量意识和从每个环节抓起的严谨态度,从立案阶段就开始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把好法律关系、诉讼材料是否齐备等关口。审判人员认真梳理案件的法律关系,找出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争议的事实,分析案件庭审过程中潜在的问题,确保案件庭审规范有序。庭审中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案件合议时认真分析法律关系,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裁判文书制作中做到了格式规范、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说理透彻、符合法理。
裁判文书质量的有效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永平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然而,在成绩面前,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继续抓好裁判文书质量,仍是永平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者单位:永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