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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申晋副院长到挖色镇光邑村调研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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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炜炜  发布时间:2015-04-20 14:00:1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大理期间考察期间对洱海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好洱海一泓清水。大理州积极创新洱海保护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洱源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卓有成效。
作为挂钩挖色镇洱海流域保护的州级领导,中院鲍康院长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4月8日,委派中院副院长申晋参加挖色镇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会上,申晋副院长代表中院作表态发言指出,中院作为挂钩单位,能为洱海保护尽力十分荣幸,但也深感责任重大,中院将正确认清形势和存在困难,义不容辞,尽好职责。一要搞好宣传发动,让村民都认识到保护洱海人人有责。二要从点滴抓起,从小事做起,起好助推作用,确保挂钩村辖区不留死角。三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洱海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会后,申晋副院长一行又深入我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挂钩点挖色镇光邑村开展调研。在详细了解了该村基本情况和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面临形势及存在困难后。申副院长要求,光邑村要正确分析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面临形势和存在困难,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到片、责任到户,落实到人。申副院长同时表示,作为挂钩单位,中院将积极帮助争取项目和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光邑村支持,共同完成好洱海流域保护和“三清洁”工作。
调研结束后,申晋副院长一行还参加了该村组织的围绕村主干道开展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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