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作为大理的母亲湖,保护洱海是每一个大理人的责任。2015年5月20日,大理中院院长鲍康组织召开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5月19日州、市党委、政府召开的州级部门挂钩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我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听取了我院挂钩光邑村的9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并研究分析了光邑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月22日,受鲍康院长的委托,我院副院长申晋与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李波、高忠明、鲍强等到挖色镇,与镇党委书记李德忠、副镇长李建国座谈,就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建议进行反馈,交换了意见。
申副院长提出,我院前期的工作开展的较扎实,挂钩的9个部门分别与村组进行了对接,了解了村情民情,掌握了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调研走访中,也发现存在如下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共同解决。一是光邑村的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洱海,没有污水管网设施,建议镇政府加以完善或统一纳入规划进行建设。二是挖色镇的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没有发挥作用,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三是正在建设的环海截污管网,从现场看管径小,是否能满足截污要求有待观察和论证,建议超前规划,加大管径,满足污水处理要求。针对提出的建议,挖色镇副镇长李建国作了说明,认为我院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并积极向市委、政府反映。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