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大理中院院长鲍康组织召开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5月19日州、市党委、政府召开的州级部门挂钩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我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会议传达了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紧急通知》精神,分析了洱海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了我院对挂钩的挖色镇及光邑村网格化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了工作安排。我院院长鲍康、副院长申晋、挂钩挖色镇光邑村的办公室、研究室等9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我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领导组办公室的成员等参加会议。副院长申晋主持会议并就如何贯彻落实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了安排:
一是面对洱海保护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要有危机感。二是要注重实效,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要尽快完善宣传方案,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明白洱海保护的主体是群众,受益的也是群众。各挂钩小组要突出重点,明确各自的责任,要采取多种措施统筹做好洱海保护工作。三是在5月底前要开展好如下工作,开展好“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在汛期来临之前集中清扫挂钩的光邑村的环境卫生,开展“三清一控一堵”工作,尽量做到让垃圾、污物不流入洱海;对前期调研工作中发现洱海保护方面的问题,向挖色镇及光邑村提出建议。
我院党组对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委、政府《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2015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意见》和《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及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于2015年4月27日制定了《关于成立挂钩大理市挖色镇光邑村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2015年挂钩大理市挖色镇光邑村委会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于2015年4月28日组织我院部分干警到我院挂钩的大理市挖色镇光邑村委会进行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启动仪式,并进行了环境卫生清洁活动。各部门分别深入挂钩的光邑村,到农户家中及田间地头了解情况,掌握洱海保护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在听取了我院挂钩光邑村的9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后,鲍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洱海保护工作,首先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让我们自己真正意识到洱海保护是我们每一个大理人的责任,让群众明白洱海污染是大理人民的不幸,洱海环境保护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要以一种质朴情怀和感恩的情感对待自己的母亲湖、呵护自己的母亲湖;按照州委、政府的安排,全院干警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保护洱海是每一个大理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二是广大群众都要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投身环境保护行动,既要打理好自己庭院的小环境,更好共同珍惜、保护周边的大环境;三是必须坚定保护洱海的信心,广泛发动和宣传群众,从思想和行动上和州委、州政府保持一致,打一场持久的洱海保卫战。作为挂钩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和单位都必须按照州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要依法治海,对破坏洱海环境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必须严格依法制裁。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