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宾川法院组织召开了云南普通惠通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实到债权人77人,会议听取了《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审计初审说明及财产状况报告》,由会议主席主持审核了《债权表》、表决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管理人报酬方案》,审议表决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并选举了债委会委员。
会上,合议庭首先通报了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并宣读了相关的法律文书。2015年2月9日,宾川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普通惠通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启动破产程序,根据云南普通惠通果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及时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对案件受理以及债权申报情况进行了公告,并依法指导、监督管理人,依法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指导债权人申报债权。目前,债务已经基本清理完毕,为了让债权人全面了解破产清算的前期工作情况,法院组织召开了此次债权人会议。
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主持下,听取《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审计初审说明》、《财产状况报告》;听取《债权登记及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债权人核查债权、填写《债权审核意见表》;审议表决《破产管理人报酬方案》、以及债权人委员会成立事宜等议程均顺利完成。经参会的全体债权人表决同意产生了5名债委会委员。
为保证会议的公开、公正性,大会上的各项表决都是现场计票,并由1名法官、1名债权人代表、1名债务人代表共同监票,人民法院还对会议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