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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鲍康院长到中和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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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震  发布时间:2015-07-06 10:16:52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深入到大理市人民法院中和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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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院长在市法院院长李永忠的陪同下,来到中和法庭施工现场。为解决中和法庭长期租房办公的情况,中和法庭于今年3月初开工建设,在施工现场,鲍康院长一边实地查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一边认真听取李永忠院长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工程建设汇报,详细了解项目资金落实、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当得知该项目建设进度过半,但在资金方面仍面临巨大缺口时,鲍院长对市法院为推进项目建设所付出的努力给予肯定,并要求市法院在努力自筹资金的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协调解决资金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严把项目施工质量关,在确保施工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随后,鲍院长来到中和法庭办公地点,了解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情况。鲍院长详细询问了法庭试点工作后的案件数量、审理过程、工作压力等情况,并了解了试点工作存在困难问题及需要上级法院解决的事项后,鲍院长对市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需要解决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结合中和法院实际,从三个方面要求中和法庭细化落实试点主审法官责任制:一是推行“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逐步实现审判权运行的去行政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二是结合中和法庭作为一类法庭、旅游热点地区的实际,制定完善符合地区实际操作性的试点方案,为上级法院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继续深入优化审判队伍的组成、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配备等等,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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