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审议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会议由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主持,州人大、州政法委、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大理监狱相关领导、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雄章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李雄章副院长介绍,2013年以来,州中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及时、准确纠错原则,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再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法定标准和办案程序,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在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同时,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随即,州中院审监庭庭长周彦彬详细介绍了再审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特点、主要做法及成效、审判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听取汇报后,出席会议的州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认为:州中院审判监督庭在案多人少情况下,坚持再审案件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理念,坚持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个一律”,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等方面主动作为,体现了司法的担当精神。
对于做好今后审判监督工作,大家纷纷建言献策:“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早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配强审判监督庭工作人员,缓解办案压力”、“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律知识宣传,减轻当事人认识误区”等。
州人大常委会李红卫副主任指出,听取州法院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报告后有四点感受:州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工作,材料准备充分;审判监督工作成效非常显著;特点鲜明,问题看得准;下一步工作方向明确。
对于今后工作,他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报告结构,丰富、充实工作情况报告的内容;二是认真吸纳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强化队伍建设;要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典型案件“阳光司法”活动的宣传引领作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促进审判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提升审判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凝聚合力,强化公检法司监狱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全力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图/郎维学、文/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