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大理市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款兑付大会 现场兑付360余万元
分享到:
作者:蒋理智  发布时间:2015-07-21 14:33:38 打印 字号: | |

“我非常感谢大理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我是新疆乌鲁木齐人,法院对待我们这些外乡人一视同仁,把我们的案子处理得又快又好,我真是太高兴了。”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执行申请人李某某在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召开的执行兑付大会上多次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李院长发执行款.JPG

李某某是新疆乌鲁木齐的退休职工,2013年和朋友一起报了旅行团到大理旅游,途中旅游大巴发生车祸,一行35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李某某和朋友受伤最为严重,在医院治疗了近三个月才得以出院。出院后,旅行社与乘客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201411月,李某某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到了大理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于20153月份开庭审理,判决旅行社赔偿李某某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旅行社一直逃避执行,拒不支付赔偿款。在李某某提出执行申请后,大理市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措施促使旅行社履行了赔偿义务。

申请人领取执行款.JPG

今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执行工作措施,通过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纳入失信名单后,被执行人在日后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均会受到影响名单公布后已有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大理市法院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控等手段,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持续营造执行高压态势,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执结案件10件。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诉求,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大理市人民法院及时召开执行兑付大会,对近期执结的21件案件执行申请人集中兑付了360余万元执行款。

大理市法院院长李永忠在兑付大会上表示,大理市法院今后将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继续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大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