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是真的要与你们分财产,我只是想让你改改脾气,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比什么都重要!”“阿爹,现在我知道了,也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在年近百岁的老人和花甲之子的深情对白中,一起因赡养问题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在永平法院办案法官历时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并弥合了当事人受伤的亲情,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为之而动容。
刘仲康老人是1918年出生的抗战老兵,今年97岁。其妻赵福珍于2009年去世。生前与刘仲康生育了五个子女,刘贵兴系刘仲康次子。刘仲康一直与刘贵兴、刘贵兴的妻子郭翠凤、刘贵兴的儿子赵刘军共同生活。生活中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刘仲康便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较大。刘仲康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毕生的心血,可自己现在年已古稀,且体弱多病,自己的生活多亏有长女精心照料,希望在有生之年把自己的财产作合理分配。刘贵兴、郭翠凤、赵刘军则认为愿意尽其所能加倍赡养好老人,如果财产分割开了,不利于家庭和睦相处,也会给家庭带来后患,不同意分割财产。鉴于原告年迈及与被告的特殊关系,结合“有利于结案、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弥合亲情”的审判实践经验,承办法官不顾连日的大雨,驱车上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法官以理说事,以情动人,与老人忆峥嵘岁月,与被告谈“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道理,最终老人放弃了对儿子、儿媳、孙子的析产诉讼,双方达成了以支付赡养费为主的调解协议。
紧紧把握“亲情”二字“真情”办案,永远是永平法院办案法官化解一件件分家析产案件,解冻一户户冰封的亲情,修复一道道破损关系的法宝。
(作者:永平县人民法院 程崇林、盛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