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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敲响中秋、国庆节前防腐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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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建宏  发布时间:2015-09-29 08:40: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宾川法院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结合各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对中秋、国庆节前夕加强廉政纪律、执行廉政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敲响节前防腐警钟。

会上,结合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要求,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通报的发生在云南省内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五起典型案例和省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学习了省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八个严禁”的内容。

院党组强调,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各部门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以通报的案例为鉴,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特别是在公款吃喝、接受宴请、借子女升学宴请、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方面一定不能违反廉政规定,不要闯红灯。要守住底线,守好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节假日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小小事抓起,严格监督执纪,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开展执行廉政纪律和廉政规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作者:宾川县人民法院 肖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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