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案件,往往因为案件成因复杂,当事积怨较深、调解难度大,在民事案件中属较为难办理的案件类型。但只要工作做扎实,理清法律关系,抓准当事人矛盾根源,拓宽思路是能够化解双方间的纠纷。近日,洱源县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滴水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该案被告与原告系叔侄,两家住房前后相邻,被告的大门与原告的房屋紧紧相邻,历史以来两户间的滴水面积不足,原告重建新房,被告重建大门时,双方均在原址上建盖,仍未留足滴水面积,雨季来临,被告的屋檐水直接滴落在原告的房屋墙体上,原告担心自家的墙体出现破损,遂找被告协商,但双方因均认为是对方建房未留足滴水而相互指责,导致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拆除大门,留出足够的滴水面积。
庭前承办法官亲自到现场实地察看,查明两家的滴水都没有留出足够的面积,致使原告家的房屋墙体受到被告家的屋檐水的侵害,确实存在隐患,必须处理。但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各不相让,矛盾十分尖锐。于是,承办法官分别多次对当事人进行辩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以理、以法服人,以情动人。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出资在自家的大门顶上加盖石棉瓦,防止屋檐水对原告家墙体的侵害,同时为了避免双方再生事端,在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亲自赶赴现场,督促被告在大门顶上加盖石棉瓦,原告满意后,当场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至此,这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顺利解决。
此案的顺利解决,减少了当事人之间无休止的吵闹,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同时也体现了办案法官充分运用法、理、情成功调处案件的高超审判艺术和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作者:洱源县人民法院 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