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军院长代表鹤庆县人民法院向鹤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做工作报告
12月29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剑军代表鹤庆县人民法院向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做工作报告。
刘剑军院长在报告中,从四个方面回顾了鹤庆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牢牢把握司法中心,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二是牢牢把握司法宗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三是牢牢把握司法方向,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四是牢牢把握司法根本,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报告内容翔实、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涵盖了该院审执工作、制度建设、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以及强化监督等方面的做法和业绩,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报告最后,刘剑军院长对2016年度工作重点做了梳理和展望,他说: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鹤庆县法院将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连续性,体现创新性,全面加强法院工作,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扣县委工作大局,能动司法、和谐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鹤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就是要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改进作风,打造过硬队伍;二是优化精细管理,提升案件质效;三是强化司法为民,完善便民举措;四是深化科学司法,夯实工作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鹤庆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鹤庆县域经济建设和保障民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平安、幸福新鹤庆而努力奋斗!
(作者:鹤庆县人民法院尹庆元、寸正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