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在团结、民主、务实的气氛中,云南省大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经与会代表审议,大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2015年,大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大理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900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23.1%,结案标的4.6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年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25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涉及的121名个人和公司予以“信用惩戒”;全年开展预约立案410件,巡回审理600余案,缓、减、免交诉讼费54案8.41万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22次22案,4600余人次参加旁听,随案发放调查问卷2600余份……2015年,大理市法院先后被州法院评为“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被州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禁毒先进集体”“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州法院组织的“全州法院青年干警庭审技能竞赛”“‘法官的良知与担当’征文”活动中获组织奖,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章知识竞赛”中获集体三等奖。1名干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另有20名干警分别获得省、州、市各级表彰。
2016年,大理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肩负起在实施大理市“十三五”规划中的职责使命,为滇西中心城市和法治大理、平安大理建设,为大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