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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刑法学”、“诉讼法学”课程研修班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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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04 15:14:18 打印 字号: | |

 

按照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的院校合作协议,以及《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进修班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经大理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内组织开展“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刑法学’、‘诉讼法学’课程研修班”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开学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已基本具备法律专业大专或法律相关专业的大学学历,工作两年以上,有突出科研成果并经单位推荐者(大专生学员不能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3、具备同等学力条件的全州两级法院在职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2月5日9时至2016年2月19日17时。

2、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个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刑法学”、“诉讼法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本人近期1寸灰底免冠照片电子版本(JPG格式)。报名表签署“工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连同上述材料发送至中院政治部邮箱(zhfyzhzhb@163.com)。

报名表可自行在大理州法院网上下载。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2月22日上午9时,地点在大理中院六楼大会议室。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本人近期1寸灰底免冠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查验。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23日在大理州法院网站公告。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原件一致,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入学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入学考试。入学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5日。入学考试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通过入学考试的人员,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开学典礼

开学时间预定于2016年3月19日。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大理州法院网的实时通知。

咨询电话:0872-2209220

 

附件:1. 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进修班的公告

          2.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刑法学”、“诉讼法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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