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洱源法院环保法庭开展“阳光司法”助推生态保护
分享到:
作者:郭春洲  发布时间:2016-03-18 14:16:54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17日上午,云南省洱源县法院环保法庭深入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委会北营村民组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村村民被告人赵某某盗伐林木一案,并围绕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主题与县森林公安局、县检察院、焦石村委会及北营村民组进行了座谈,以法治力量支持和推动辖区生态保护,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和赞赏。
DSC_1299.JPG 
洱源县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发现案发当晚另有三名该村村民与被告人赵某某同时因盗伐林木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一人也被提起公诉。鉴于当地盗伐、滥伐林木现象严重,结合焦石村委会辖区七万多亩林地年均可为村民创造六七百万元收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洱源县法院决定适时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将该案庭审搬到案发地的村委会,并邀请了县森林公安局、焦石村委会四个村民组的组长以及当地群众等前来旁听庭审。合议庭对该案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和当地实际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旁听群众上了一节难忘的法制课,较好实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焦石村委会和洱源县森林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辖区生态环保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洱源县法院的法官们也从审判实际出发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预防破坏生态资源犯罪。
洱源县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近年来,洱源县法院以大理州首个环保法庭为抓手,扎实开展涉环保案件的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效预防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提升环保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力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