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云南省大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顺利通过大理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审议,并获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2013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扎实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三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4件,审结1170件,年均结案率95.5%,涉案标的5261.12万元。受理和审结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多发性刑事案件占较大比例。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徘徊,始终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5%以上。二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三年收案87件93人,零星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犯罪增幅较大。三是新类型案件逐年增加。先后受理了信用卡诈骗、危害食品安全、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首例串通投标、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加。四是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趋势。三年共审理涉案未成年被告人162人,其中,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139人,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23人,共同犯罪的43件109人。五是依法惩处力度加大。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383名罪犯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3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37人。
面对刑事案件多发、新类型案件增长带来的新挑战,大理市人民法院,坚持“严打”开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两抢一盗”、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稳步推进审判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大理建设;强化综合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刑事审判队伍。2013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有18人次受到省、州、市各级表彰,其中刑庭庭长李琳平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2016年,大理市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深化刑事司法改革,确保刑事司法公正,为法治大理、平安大理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