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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大到宾川法院调研行政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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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建宏、丁秀梅  发布时间:2016-04-05 09:16:23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大理州人大副主任李红卫一行在大理中院院长鲍康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宾川法院调研,听取了宾川县法院2013年至2015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润生、县人大主任张元龙、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县检察院、司法局及县级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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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院长黄章保的委托,宾川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郑林将2013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情况、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的工作打算作了全面汇报。鹤庆法院院长刘剑军还介绍了鹤庆县法院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执行情况。2013—2015年,宾川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件,审结30件,其中判决撤销2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原告主动撤诉2件,移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件。共受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14件,裁定不准予执行2件,裁定驳回申请2件,行政机关撤回9件。三年来,鹤庆县法院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9件,裁定准予执行54件,均由政府组织执行。
参会领导对宾川县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认为法院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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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鲍康院长说,行政司法是对我们传统的司法的最大挑战,如何处理好“民告官”案件非常重要,依法治国,更多的是依法治权,行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审判部门要共同的认识行政审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行政,很多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要不断加强行政审判,积极大胆的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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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卫副主任强调,宾川法院行政审判水平在逐步提高,随着重点工程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案件会逐年上升,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促进依法行政。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李红卫副主任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行政案件审理的水平,作为法官更应该高人一筹,先人一步,要不断的学习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提高行政审判的水平,执法主体要把学习作为一个重要的事来抓,加大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定期不定期召开分析研判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互相支持的局面,三是积极探索和运用裁执分离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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