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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个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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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建宏  发布时间:2016-04-13 14:44: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廉洁司法、反腐防变的意识,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月11日,宾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层层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宾川法院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大项,共有27种格式,责任书中明确“两个责任”,按照各自岗位特点制定个性目标,强化意识,突出重点,层层传导责任,持续落实责任。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求全院干警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继续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党纪党规,坚决反对“四风”, 严格遵守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约束自身言行举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做到自身风清气正,以实际行动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执法。
宾川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细分全体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教育全院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通过加强审务督察,纪律巡查等方式,督促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将落实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其年终评定、选任提拔、评奖评优的重要根据。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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