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永平法院照单“签约”筑好廉政“防火墙”
分享到:
作者:施建武  发布时间:2016-04-13 14:3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平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会上举行了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仪式,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岗、明晰到位、具体到人,筑好一道道廉政“防火墙”。
    永平法院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的落实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永平法院在2015年出台的“两个责任”清单的基础上,2016年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确保“两个责任”进一步深入落实。在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清单上涵盖了组织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作风建设责任、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责任、党内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责任、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等14个方面内容;党组书记具体责任清单中有9条,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责任清单各有7条;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清单各有9条;纪检组监督责任涵盖了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权力运行监督责任、正风肃纪责任、违法违纪查处责任、内部监管责任5个方面内容,在具体责任清单中有10条。同时对责任清单数据指标进一步量化使“两个责任”具体任务更加明确到位。如党组每年不少于3次听取关于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和党课教育;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不少于一轮 、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全年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给分管部门干警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等;纪检组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审务督察;每年廉政回访审判、执行案件不低于35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等。
永平法院通过“两个责任”的细化量化和强力推进,领导班子、纪检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时时抓、层层抓,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者单位: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