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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法院:组织庭审观摩 强化人民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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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文锋  发布时间:2016-04-01 09:11:05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技能,进一步熟悉案件审理流程,更好地参与案件陪审,推进阳光司法。3月30日,洱源县人民法院组织45名人民陪审员观摩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开始,随着法庭调查的进行,案情渐渐清晰。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月,被告人施某某在洱源县三营镇连续盗窃两辆电动车,施某某将其中一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时,被害人杨某发现该车,立即报警,施某某被当场抓获。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两辆电动车共价值人民币4144元。此类案件属于生活中的易发案件,更加贴近群众现实生活,县法院特意安排了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以案代训这种最直观的方式让陪审员们深刻理解自己在审理案件中的职责和作用,加深了解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领导对庭审进行了点评。参加观摩的人民陪审员表示,通过本次庭审,受益匪浅,也为以后参加案件陪审增强了信心。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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