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上午,洱源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暨表彰会如期召开。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松主持召开,党组书记、院长马刚等院领导出席会议,45名人民陪审员及法院副科级实职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分别对7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并发放一定数额的联络补助金。
表彰结束后,党组书记、院长马刚对我院亮点工作做了介绍,并代表我院干警对人民陪审员长期以来支持我院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代表,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宣传员”的身份优势,在案件调解和普法宣传等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过去的一年,全体人民陪审员不辞辛苦,忠实履行了自己的使命,是洱源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对此,马院长在讲话中提出几点希望:第一,为使我院建立的诉讼服务网格更好服务群众,希望各位陪审员积极协助,做好诉讼服务员,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第二,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提升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在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普及,更加有效地发挥司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第三,近年来,我院民族团结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离不开各位人民陪审员的大力支持,我院45名人民陪审员中,少数民族有35名,占陪审员总数的77.78%,在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中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群众的各类法律纠纷,引导各民族群众运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有效促进民族团结。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