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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法院成立棚户区改造诉调对接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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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忠建  发布时间:2016-04-01 08:51:52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下午,弥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红英,副院长禹富带领立案庭、民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各庭长,到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挂牌,正式成立“弥渡县法院棚户区改造诉调对接联系点”,并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副指挥长胡宗藩副主席、张磊书记及指挥部群众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座谈。

 

 
 
在座谈中,杨红英院长说,在“棚改办”成立诉调对接工作联系点,是法院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快速化解纠纷和落实便民利民的一项举措。成立诉调对接工作联系点,能够使各方发挥行业优势,多方参与共同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快捷回应和有效维护,改造工作正常秩序得到充分保障。
县政协副主席胡宗潘在座谈中指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调解工作难度大,成立诉调对接联系点,是县法院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第一线的好做法,也是对“棚改”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法律专业知识指导。
为使工作规范、合法、有序进行,县法院制定了《弥渡县法院棚户区改造诉调对接联系点工作原则》,对棚户区改造中有关相邻通行、排水、采光、损害防免等相关矛盾纠纷的诉前、诉中对接方式、对接纪律做了明确,促使纠纷能够得到快捷回复和及时有效化解。
 
                       (作者单位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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