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周小莹同志到大理州法院督察、调研工作
分享到:
作者:夏斌  发布时间:2016-05-26 17:11: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5月24日,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周小莹同志一行6人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陪同下,对我州法院全面贯彻执行防止领导过问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
督察、调研主要进行了三项内容,一是集中了大理州中、基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审务管理、司法技术人员共计45人进行座谈,中院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大理中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汇报了全州法院贯彻执“两个规定”的总体情况,中、基层法院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防止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司法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介绍。二是督察组对大理州法院的网络技术管理进行了实地抽查。三是组织中级人民法院部分一线办案法官进行谈话,了解掌握具体办案人员在执行“两个规定”登记具体落实和一些困惑。之后,周小莹同志对大理中、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做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她指出:本次督察调研不完全来具体查找某个单位存在问题,而是通过调研听取中、基层法院和一线办案法官在贯彻执行“两个规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供依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监督执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 “两个规定”贯彻执行,为公正司法提供保障。

 

参与交流和座谈的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督察和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表示认同,对在审判实践中落实“两个规定”困惑的解答十分满意。总体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督察组大理之行对全州法院进一步推进“两个规定”的深入落实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对下一步各级法官监督执纪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