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同志到大理中院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大理州中、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董组长全面介绍了云南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履职情况对新形势下各级法院如何加强党风建设、保障公正司法和对司法改革纪检监察部门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深刻阐述;对云南省部分法官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了剖析;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办案水平进行了传帮带。她指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忠实履行职责,全面理解、掌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不仅是全面贯彻中纪委、省纪委、省高院全面贯彻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各级法院保障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更是考是我们各级纪检监察人员正确理解、掌握上级指示精神的能力水平和贯彻执行的具体行动。要求两级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正确理解把握好“四种形态”,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为保障公正、廉洁司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