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清,大理兴”,“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在大理已经成为共识。如何在保护洱海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成为两级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近期中院召开洱海保护工作推进会。
会议上,中院洱海保护领导小组就2016年洱海保护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年洱海保护工作挂钩包村,怎样开展工作进行指导;以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作了工作安排;对进一步保护洱海的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制的落实、考评等等作了说明;就洱海保护应当完成的硬件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洱海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依法保护工作等等工作,从组织、实施、监督等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洱海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工作交流。在此基础上,院党组成员、申晋副院长就洱海保护工作提出了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落实;三、两级法院步调统一;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并强调指出洱海保护工作当前的重点在于;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注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村庄緑化,让群众共享,提高保护洱海的积极性,实现人人参与洱海保护的氛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洱海。
大理市、洱源法院的相关领导及中院洱海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推进会。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