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来临之际,大理两级法院开展了以“保护环境、洱海保护”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由于活动准备充分,内容接地气,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圆满收官。
在环境保护日,如何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宣传活动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洱海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人人参与,个个行动,切实保护洱海,保护环境,让绿色发展成为共识,让环境、洱海保护的成果得到共享。让大理天蓝、山绿、水清的环境,永留世间。两级法院未雨绸缪,提前策划、组织、协调,以身边发生,法院审理的真实的案例,图文并茂制作了展板,用法院审理的制作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审判实录制作了电视专题片,以大理苍山、洱海为背景的乡愁大理,洱海保护内容的挂历,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的购物提兜,保护环境、保护洱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册等等。组织了法治宣传的大篷车,自6月初开始,在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公园,巡回在洱海源头的洱源风羽镇、游客集中的洱源茈碧湖码头,邓川镇沙坝街,洱源西湖的南登村,邓川的骏马集团的拖拉机厂,利用街天,乡村文化活动广场,职工集中下班,人员集中、人流比较大的时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在各个地方成为了人气最旺,人员最集中的地方,成为了各个地方一道美丽的风景。在宣传中,特别是围绕电视专题片和展板的真实案例的内容进行热烈的讨论,向法治宣传队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相互之间进行提醒,游客也纷纷索取相关的宣传资料。几天的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等等发放6000多份,观看、围观的群众上千人。
风羽镇镇政府的领导,热情请求法院多进行这样的宣传。邓川中和村支部书记扬文斗说;“保护环境,保护洱海大家都知道,但是用身边真实的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最容易接受,效果最好。欢迎法院经常进行这样的宣传。”下一步两级法院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宣传方式、内容等等方面进行深化,让环境保护,洱海的保护工作增强法治的内容和理念,让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洱海成为人们的共识。州、市相关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